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规范市场秩序确保经营主体合规经营的市场准入资质,由相关管理部门审核后批准,颁发给申请入市通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活动营利的企业主体。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如下:

1、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申请表;

公司营业执照;

经营管理制度;

法人及股东身份证扫描件;

公司网站域名登记证书;

公司业务说明;

企业股权结构图及公司所有股权构成中不含外资成分的承诺书;

带公司门牌的照片,公司内部人员办公照片;

相关专业人员持有毕业证人数5-8名(各地区要求不同,辽宁要求5名);

其他法律规定的材料。

2、登录省政务服务网注册公司账号。

3、登录公司账号,定位到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设立许可业务,点击在线办理。

4、正确填写公司相关信息并上传公司资质证明文件、人员信息证明文件、拟从事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相关信息以及企业发展规划报告。

5、等候审批结果。(申请提交后的20-40个工作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办理的必要性:

经营如下业务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网络艺术品类:以互联网或移动通讯网等为主要展示平台的绘画作品、雕塑雕刻作品、工艺美术作品等;

2、表演类:如虎牙直播,斗鱼直播等;

3、动画动漫类:指动画产品及漫画产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4、音乐娱乐类:从事网络音乐活动,例如网易云音乐、QQ音乐等;

5、展览比赛类:指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6、演出剧节目类:如腾讯视频、爱奇艺等视频网站。

通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服务活动营利的企业均属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供应者,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未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企业将会面临限期改正、责令停止相关经营活动、千元以内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惩处。

相关注意事项: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许可证到期前企业主体需及时申办有效期延续手续(许可证失效前60个工作日)。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会由于公司名称,法人及地址的改变而失去效力,因此需在公司信息变动后办理许可证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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